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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交通类犯罪记录,不能开出租

2023-08-22 06:55:29 检察日报


(资料图片)

原标题:有交通类犯罪记录,不能开出租

本报讯(记者吴杨泽 王鹏翔 通讯员王娇娇)近日,山西省晋城市城区检察院搭建的从业禁止类案监督模型在山西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中获奖。

今年3月,城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段某某曾因醉酒驾驶出租车,被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有期徒刑,但其相关从业资格证未被吊销,刑满释放后仍能从事巡游出租车服务。根据相关规定,有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和酒后驾驶、暴力犯罪记录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其从业资格证。

“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违法犯罪人员从事巡游出租车服务,不符合安全驾驶条件,严重影响交通运输安全,存在公共安全隐患。”检察官意识到此类问题的严重性,但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类案件量大、信息繁杂,且相关行业人员流动性强,仅靠人工比对、逐案排查,效率不高。

据此,城区检察院搭建起出租车、网约车行业从业禁止大数据监督模型,调取了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中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及暴力犯罪涉刑人员数据2700余条,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系统中申领出租车、网约车从业人员资格证人员数据近7500条,并进行数据碰撞、比对。经核实发现,在当地相关行业从业者中,28人有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犯罪记录,有关部门存在对从业人员资格审查把关不严的问题。

针对筛查出的线索,城区检察院向有关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强化从业资格监管,并将违法犯罪记录纳入出租车、网约车从业资格年审范围,同时加强与行政审批部门衔接配合,加大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力度。该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及时采取有关行动,截至目前,已吊销上述28名有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犯罪记录人员的出租车、网约车从业资格。

针对交通部门无法及时掌握刑事判决情况、从业资格后期审查存在疏漏等问题,城区检察院积极与交通部门对接,推动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做实出租车、网约车从业资格申领和年审中人员违法犯罪记录的审核工作,助推形成行业闭环监管。(吴杨泽 王鹏翔 王娇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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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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