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 正文

环球聚焦:架空层墙体被拆!拆墙业主:我有使用权……

2023-04-18 16:08:04 八闽新资讯

最近

家住长乐区城市之春小区

8号楼的业主每天都提心吊胆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因为他们楼栋架空层的

一面墙被人给拆了!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墙面敲出两个大洞

业主忧心忡忡

记者在位于长乐区广场路的城市之春小区8号楼一梯看到,架空层的墙面上挂着一块尼龙布,遮盖着墙面上的两个大洞,两名装修工人正将建筑垃圾搬到一旁的三轮车上。

业主林女士告诉记者,8号楼共23层,有4个梯位,居住着近200户业主。今年三月份,有人开始对这面墙进行改造,并拆除了部分墙体。业主们担心,架空层的墙面拆除会影响到整栋楼的安全。

城市之春小区8号楼六层业主 陈先生:我去检查一下到底有没有影响到我家,我家里的墙面有裂开的痕迹。

城市之春小区8号楼十二层业主 陶女士:我家的阳台墙面也出现了这么长的裂缝。

城市之春小区8号楼业主 林女士:我们的诉求就是要还原,要把原来的砖头重新垒回去,要用水泥把被敲掉的墙固定住。

8号楼的业主告诉记者,在此处装修的是本小区另一栋楼的业主,对方表示他们是通过合法程序购得了此处的使用权。不过对于这样的购买行为,业主们也充满了质疑。

城市之春小区8号楼业主 林女士:架空层的规划设计里面是属于业主的公共用房,以前在规划里是乒乓球室,谁有权利拆我们的公共用房?

城市之春小区8号楼业主 陈女士:她说没有证件可以出示,只有购买收据。

带着业主的担心与质疑,记者来到小区物业了解情况。物业主任告诉记者,对于8号楼业主反映的架空层墙面被拆的情况,他们曾经出面处理,但是收效甚微。

而关于架空层公共空间的售卖问题,物业主任则表示,因为他们是新入驻的,对于具体的细节并不是很了解。

随后,记者联系了此架空层的购买者叶女士,她表示自己只是进行翻新装修,而且拆除的并不是承重墙。

城市之春小区4号楼801业主 叶女士:你们也可以看到旁边是承重墙,我没有动承重墙。我们只是在窗户下方扩大一点,我们一直都没有动承重墙。这边承重墙没动,另一边的承重墙也没有动,我是要顾及到业主的安危。既然去装修了,我们只是想做好看一点。

社区:已介入处理

违规业主:可以配合整改

小区业主对架空层墙面进行改动的行为是否合规呢?

随后,记者也向小区所属的长乐区航城街道丹辉社区了解情况。丹辉社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收到业主的12345投诉件后,第一时间就介入处理,航城街道也请了专业技术人员前往查看。

长乐区航城街道公共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我们联系了有资质的技术人员到现场看,技术人员说,被拆的这个地方不是承重墙,那就跟结构没有什么关系。

航城街道公共管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经派街道执法部门对4号楼801业主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5日内自行拆除上述违章建筑。叶女士也表示,会配合执法部门将违章建筑恢复原貌。

架空层被售卖合法吗?

而对于8号楼业主们质疑的关于楼栋架空层公共空间被售卖的合法性,购买者叶女士表示,8号楼架空层下的空间是她从上一任持有人林先生手中购买的。

上一任持有者林先生则表示,他当时是从开发商手中购买的,并发来了他与开发商所签订的《协议书》。按照约定,林先生只有长期使用权,不拥有该杂物间产权。

记者注意到,协议中,开发商将此处杂物间定性为他们公司的办公场地,但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中的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律师表示,开发商的操作显然违反了法律规定,小区业主有权要求现任业主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福建闽众律师事务所律师 吴文超 :如果某位业主无权占有物业用房,业委会有权要求无权占有的业主将其返还原状、消除影响、赔偿业主的损失。当然实际使用的业主会觉得很委屈,认为我是从上一任业主那边转过来的。现任业主可以通过与上一任业主签订的转让合同,要求上一任业主对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缔约过失的责任。那上一任业主也可以根据与开发商之间签订的合同,要求开发商对他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来源:福州广播电视台资讯融媒体中心

关键词:

责任编辑:宋璟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